深圳企業主稱每年被分公司工商年檢折騰數月 已成繁重承擔(轉錄發載)


深圳企業主稱每年被分公司工商年檢折騰數月 已成繁重承擔
  2009年07月01日 20:43
  南邊周末
  
  
  一位深圳企業主每年城市被繁瑣的分公司工商年檢折騰數月,不勝其苦。她開端翻法令文件挑刺。成果,她以為法令確鑿沒有規則分公司需年檢,工商局的行政行為違法。
  
  她為此不停奔忙,並惹起瞭國傢工商總局的關註。
  
  深圳企業主李紅光以為海內各工商公司 登記 地址局對企業分公司的年檢“違法”,且步伐繁瑣,像她的十多傢分公司每次年檢完,都要折騰四五個月。固然每傢分公司年檢隻需50元,但“像卡在脖子上的繩子那樣難熬難過”。
  
  因為不勝其苦,李紅光半年來先後以工商局不符合法令行政為由向深圳市府提請行政復議,爾後又向廣東省當局和國傢發改委寫信反應,要求給企業依法減負。
  
  “讓我沒想的是,這一下還轟動瞭工商總局。”李紅光說。
  
  6月29日下戰書,國傢工商總局的兩名官員專程從北京飛至深圳,聽取她的提出,並詮釋相干法例。
  
  企業主:分公司年檢屬不符合法令行政
  
  李紅光是深圳市乾坤燃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主業務務是發賣瓶裝液化石油氣。除瞭總公司,另有11個供給站,也便是分公司。
  
  每年春節事後,公司員工劉勇就開端跑年檢——提交財政報表,主管部分入行審查。起首是總公司年檢,然後是11個分公司逐個打點。一般得忙到6月份才收場。
  
  這是天下一切企業每年都要經由的一道坎。
  
  “分公司不需求零丁年檢的。”本年初,李紅光和員工研討法令得出論斷。
  
  她的理由在《企業法人掛號治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則:“企業法人掛號治理施行年度檢修軌制”。另有“公司掛號治理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則:“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掛號機關對公司入行年度檢修。”(公司是企業一種組織情勢,存在非公司的企業情勢)
  
  “依照這些規則,隻有企業法人才需求年檢,不符合法令人的分公司不需求。”她說。
  
  在後一則條例的第六十條,李紅光又發明:“建立分公司的公司在其提交的年度檢修資料中,應該明白反應分公司的無關情形,並提交《業務執照》的復印件。”
  
  據此,她以為分公司毋庸零丁年檢,也毋庸零丁交費50元。獨一需求做的,隻是在總公司年檢時,附帶交上一份分公司業務執公司 登記 地址 規定照復印件即可。
  
  李紅光向深圳市工商局寫瞭一份登記 地址定見書。2月份,市工商局歸函辯駁。她又給市府主管官員、省委重要引導寫信,沒有獲得回應版主。
  
  5月份,李紅光向市府行政復議辦遞交瞭申請書,哀求確認分公司年檢違法。同時,她公司本年年檢也在處置,依然是一切分公司都得年檢。
  
  “6月份,市法制辦一名科長打德律風給我,說你的年檢曾經簽瞭,你撤不撤復議申請呢?我說不撤。他問為什麼。我說,就算撤復議申請瞭,違法的行為也存在,我要求確認。”李紅光歸憶說。
  
  6月26日,她以本年年檢收費憑證作證據,又遞交瞭一份行政復議申請書。
  
  這時,她寫給國傢發改委果信有回應版主瞭,商業 登記 處 地址國傢工商總局官員將到深圳與李紅光會見。
  
  工商總局:分公司年檢有法令根據
  
  6月29日下戰書,李紅光見到瞭兩名工商總局官員。他們給予的答復與深圳工商局相似,以為分公司年檢及收費是有法令根據的。
  
  斷定年檢收費資格是在1992年的“關於發佈工商行政治理體系行政工作性收費名目和資格的通知”:企業(包含合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本國公司年度檢修每戶收取五十元。
  
  這個通知是國傢管理“亂收費、亂罰款、亂分攤”的結果,1990年月初,國務院對行政工作性收費入行瞭年夜清算。
  
  不外,該通知沒有對“企業”范圍入行界說,分公司是否也要年檢及收費,條目規則恍惚。
  
  工商總局官員也以為,今朝“企業”尚沒有法令界說,在這種情形下,隻能采取社會上年夜傢比力承認和懂得的界說:從事營利性流動的組織。如許,企業的分支機構,也應當包含在內。
  
  支撐這一說法的是“企業年度檢修措施”,這是企業法人、公司掛號治理條例中,關於年檢的詳細施行措施。其第二條規則:“本措施合用於領取業務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小我私家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公司 登記 地址 限制……以及其餘運營單元(以下統稱企業)。”
  
  工商總局官員以為“分支機構”和“分公司”是同個觀點,但李紅光以為不克不及互相涵蓋,法令沒有明白規則,那麼執法部分就不克不及自行擴展執法范圍。
  
  在兩個多小時的談判中,在擺明各自承認的法令根據後來,兩邊爭執集中在企業、分支機構和分公司的界說上。最初無奈告竣一致。工商總局官員稱會把提出傳達給相干部委入行研討。
  
  年檢太折騰逼得企業往挑刺
  
  “要不是年檢折騰企業,我也不會做如許的事。”在談判中,李紅光如是說。
  
  她此次“挑刺”間接因素是,年檢成瞭企業成長的繁重承擔,她所花的款項、時光要遙遙不止50元。是以,她才往翻法令條則,試圖“拔釘子”。
  
  據李紅光先容,起首要總公司年檢終了後來,能力打點分公司的。每個分公司都必需拿著企業法人業務執照原件,逐個逐個往打點。她的公司每年從春節事後便開端跑,老是獲得6月份能力跑完,連續數月。“我的脾性欠好,碰到這種事變就火。以是,公司專門有兩小我私家跑這件事,他們立場好,遞煙、飲酒,膂力好,能折騰到早晨兩三點。”李紅光說。
  
  這好像已是行業潛規定:服務總得送工具、吃喝。“工商所哪個引導要個氣瓶,咱們頓時就得送已往,還不敢要錢。”李紅光在談判中直抒己見。
  
  燃氣公司屬於平易近用特種行業,企業掛號需求設置裝備擺設、消防的前置審批。往年,李紅光接到寶安區設置裝備擺設局、消防年夜隊從頭入行審批的要求。這就象徵著,企業要從頭計劃、設置裝備擺設、報批、驗收。“每個供氣站至多要各跑兩趟設置裝備擺設局、消防年夜隊。”員工劉勇說。
  
  李紅光感到不成理喻,開端翻找法令條則,並逐級向上遞交講演。她說服工商部分間接年檢,而毋庸經由設置裝備擺設部分。“設置裝備設立 公司 地址擺設局了解後很受驚。”李紅光說。
  
  她遞給區消防年夜隊的講演也很快獲得回應版主,毋庸再對供氣站從頭驗收。
  
  出奇的順遂,李紅光這才將核心瞄準在繁瑣的分公司年檢及收費上。
  
  今朝,行政復議尚無回應版主。“怎麼判沒無關系。敗瞭,咱們就上法院,不行再上最高法院。咱們圖個經過歷程,要讓年夜傢了解這種事變。”李紅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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